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了規范集體合同報送、審查程序,現將《上海市集體合同審查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
上海市集體合同審查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集體協商和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本市集體合同的審查工作制訂如下辦法。
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審查范圍
(一)市屬國有企業及其控股的外資企業,以及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或者相當于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港澳臺)獨資企業的集體合同;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根據《集體合同規定》指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的集體合同;
(三)本市行政區域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為需要由其審查的其他集體合同。
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審查范圍
(一)各區行政區域內除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范圍之外的企業的集體合同;
(二)各區行政區域內的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
(三)各區行政區域內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集體合同。
浦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審查浦東新區行政區域內除國家特別指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之外的各類集體合同。
三、報送審查時限
(一)企業集體合同報審時限
企業與職工一方簽訂或者變更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后,由職工一方的首席協商代表將討論通過的情況書面告知企業一方。企業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10日內,負責將集體合同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二)行業性和區域性集體合同報審時限
行業性集體合同草案經認可該草案的企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區域性集體合同草案經本區域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認可該草案的企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方獲通過。
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由企業方面代表或者工會組織在草案通過后10日內將集體合同以及相關材料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四、報送材料
(一)報送企業集體合同,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各一份:
1.企業集體合同;
2.企業集體合同送審表;
3.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草案的決議。
企業分支機構報送集體合同還應提供上級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與上級法人授權分支機構負責人與分支機構職工方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的書面委托材料。
(二)報送行業性或區域性集體合同,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各一份:
1.行業性或區域性集體合同;
2.行業性或區域性集體合同送審表;
3.企業認可行業性或區域性集體合同的材料;
4.企業、工會方代表授權委托書;
5.區域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區域性集體合同草案的材料,或者認可行業性或區域性集體合同草案的企業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該草案的材料。
五、審查時限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于收到報送材料后出具《集體合同受理回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集體合同生效后,雙方協商代表應當及時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報送的集體合同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將審查意見告知報送單位或組織,并發出《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集體合同提出異議的,集體協商當事人雙方可就異議事項重新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的,應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將集體合同文本及相關材料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六、保存期限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受理的集體合同進行保管。集體合同期滿后,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繼續保存的期限為2年。
七、附則
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報送審查集體合同的,依照企業報送審查集體合同的規定辦理。
本辦法自2021年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15日。